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7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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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总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工
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
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
3、2014 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
异议。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社会
责任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社会责任报告》后认为:本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四、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
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以及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
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五、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 2014 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 2014 年度财务报
表中开始采用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对于上述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业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本财务报表的期
初数或上年对比数,并重述了可比年度的财务报表。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依照财政
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4 年初合并报表项目调整如下:将长期股权投资中
6,935,943.21 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1,650,000.00 元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将资本公积中股份支付 339,516,820.05 元重
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29,898,727.09 元及资本公积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655,830.00 元
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