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已
向本人提交了有关交易的相关资料,本人审阅并就有关问题向公
司其他董事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
有关规定,鉴于交易对方黄光瑛女士的配偶任志昊先生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成都瑞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是该公司关
联自然人,出于审慎原则,本次交易根据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公
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控股子公司成都瑞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曼德莱斯
电联接有限公司 100%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为参考,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单位批准。
本人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核程序,
其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上述交易事项有益于提升子公司技术水平,符合公司
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对股东利益不产生负面影响。
(三)独立董事赞成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决
议。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斌、陈建国、
郝振平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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