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
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1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201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
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中国证监
会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针对公司提交的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会计报
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等进行了审议,同时对相关议
题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一)2014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立信就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及预审情况等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会计师进场审计前)。
(二)2014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就 2013 年度经济工作总结和 2014 年度经济工作安排及 2013 年度
财务决算总体情况的报告;2、听取了立信审计会计师就 2013 年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和重
要事项的汇报与沟通;3、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就拟定的《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内控建设工作的汇报与沟通;4、听取公司审
计部就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情况的汇报与沟通;
5、提议拟聘立信为 2014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沟通事宜(会计
师进场审计中)。
(三)2014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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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和审阅了立信审计会计师出具的 2013 年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形成决
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2、听取和审阅了公司审计部《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3、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
制审计中介机构,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4、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议案》,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5、审议《关于修改<内部控制评价制
度>的议案》,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6、审阅《201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
汇报》,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7、关于 201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事项的
决议。(会计师进场审计后)。
(四)201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听取了公司副总经理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与下半年工作打算;2、财务部汇报了上半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3、听取了副总会计师关于关于 201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4、审计部汇报了《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的方案》制定情况;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
(五)201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五次会议,会
议主要内容为:同意通过《公司 2014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和《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的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
知》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
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共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
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
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提请公司及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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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处理好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
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立信出具 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
阅了其编制的 201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内控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同意立信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年审注册会计
师出具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报告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立信
审计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立信的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故提
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15 年的年报审计机构。同时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 2013 年度
财报审计费为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为 30 万元,其他审计专项费用 10 万元,差旅费 2
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201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一)公司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立信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与公司签订
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进行了协商并确定了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控审计报告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审计小组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时间安排,立信在约
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的审计报告。
(二)立信执行年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情况
立信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
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4 年年度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报告
立信在 2014 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
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立信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
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立信作为公司 2014 年度审
计机构,勤勉敬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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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
对境外企业、参股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问题向公司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在帮助公司
加强防范风险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委员会就立信 2014 年度对
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业务素质良好,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
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该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实际情况。
特此报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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