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5-005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参与发起设立温州民营银行的议案》,本公司作为发
起人之一参与发起设立“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
理该民营银行相关筹备及申报工作,并依法签署有关文件。
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于近日收到浙江银监局《关于温州民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和浙江银监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具体内
容如下:
一、批准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 核准机构名称为: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温州民商银行”)。
三、核准机构住所与营业场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
玖大厦一至三层。
四、核准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人民币。
五、核准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
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严格遵守该章程约定,在
温州市区面向小微企业开展金融业务。
七、核准南存辉、徐志武、翁奕峰、姜捷、余雄平、曹绍国、孙一沿、侯念
东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丛培国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南存辉董事长的任职
资格;核准侯念东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倪朝晖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程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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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会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江茜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核准袁斌首席信
息官的任职资格。
根据浙江银监局要求,筹建工作组应自批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本批复和《金
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营业。
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应于 1 个月内向浙江银监局报告相关情况。
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6 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
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浙江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
《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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