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
用指引》、《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
本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涵盖了公司及其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进行评价,遵
循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包括内部监督、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法务管理与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统、信息系统、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等内容。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
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
1、定性标准
1.1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
形。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因违法、严重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
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公司的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未进行集体决策
和进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
(5)审计委员会或者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
(6)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8)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流失严重;
1.2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
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1)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内控体系虽进行了事前控制约束,但控制措施不完备,或内
控体系能够及时发现但不能及时制止;
(2)因轻微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3)个别重要业务制度控制不完善或制度系统存在设计不合理;
(4)公司核心管理文件、制度、表单内容不完整;
(5)公司的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虽进行集体决策
但未进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 ;
(6)审计委员会或者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 ;
(7)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流失率显著增加 ;
(8)公司核心关键岗位流失严重;
1.3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2.1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
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公司资产损失或错报比例大于资产总额的 0. 5%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2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
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公司资产损失或错报的比例大于资产总额的 0.2%,小于公司资产总额
0.5%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2.3 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表缺陷,会被视为一般
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
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未来期间,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变化,继续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