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上海普天 沪普天 B 编号:临 2015-008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9 日以书面和电子
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李军女
士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
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2、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审批。
4、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监事会认为:
1、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的工
作能积极按《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并能根据政府
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了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侵犯股东权益的
行为。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众环海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五次会议,讨论审议有关议案和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