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19 10: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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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4 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 201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本年度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至六届六次董事会)。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 4 次(五届三十二次、六届一次、六届二次、六届四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通讯方式召开 9 次。

以通讯

独 立 董 本年应参加 缺席

亲自出席次数 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俞有光 13 4 9 0 0

齐永兴 13 4 9 0 0

宋建中 13 4 9 0 0

谭国明 13 4 9 0 0

所以我们均亲自出席了年内的董事会。

2、2014 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我们均亲自出席;

3、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4、年内我们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4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人员任免、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4 年 1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二)2014 年 3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

对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持续性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改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改聘副经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三)2014 年 5 月 3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四)2014 年 8 月 2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聘任副经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短期委托理财或短期定期存款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预计的独立意见。(五)2014 年 10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1、关于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及技术

服务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独立意

见;

3、关于公司对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公司对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6、关于公司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六)2014 年 12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七)2014 年 12 月 3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对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我们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生产委员会成员,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生产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分别就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O 一三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对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可能实际发生额之预计,关于公司聘用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聘用 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项目投资计划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生产工作计划,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关于公司新任总经理及副经理薪酬 ,关于公司 2014 年项目投资计划 ,关于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年报、季报和半年报审阅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2014 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我们在公司 2014 年包括年度报告在内的历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4 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勤勉履行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我们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加强自身学习

我们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规、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我们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五、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5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完成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职尽守的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姓名:俞有光 电子邮箱:yyg_0406@163.com

姓名:齐永兴 电子邮箱:mbaqyx@163.com

姓名:宋建中 电子邮箱:sjz002@vip.sina.com

姓名:谭国明 电子邮箱:banny.tam@yata-as.com.hk独立董事:俞有光 齐永兴 宋建中 谭国明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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