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勤勉履行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素玲女士、孙伯淮先生和董事徐琳先生担任,王素玲女士担任主任委员。2014 年度积极履行了相应职责:
1、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度总体审计安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经济行为真实,会计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谨慎、合理,未发现有虚假记载、重大错报漏报等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往来,未见异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完整。
3、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签字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跟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展情况。
4、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相关资料,并形成书面意见,认同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5、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