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 2015-009
债券简称:11 航民 01 债券代码:122130
债券简称:11 航民 02 债券代码:12227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上午9 时在杭州萧山航民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治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47 号),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做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 公司住所地或其他明确 会的地点为: 公司住所地或其他明确
地点。 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题时,公 式召开。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 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 20%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益的重大事项时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公开披露。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
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 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 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 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的除外。
"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第一百七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七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 第二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 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数。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需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