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仪股份: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17 1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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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 2015-004 号

900928 自仪 B 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与本议案事项相关联的董事曹俊先生、许大庆先生、黄建民先生按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二 0 一五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与本议案事项相关联的监事许建国先生、陈修智先生按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二0一五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和事后审核意见。认为:此类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保持持续生产经营所必需,它有利于公司业务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预计本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 20,000 万元租赁业务预计为 1,450 万元;融资及保函业务预计为 54,450.00 万元,并提请 201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十五次股东大会(暨 2014 年年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 10,688.53 万元人民币;租赁业务 1,433 万元;融资及保函业务 103,081 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由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大多数附属企业均属装备类企业,在过去乃至今后的业务发展、技术开发创新和市场资源共享中,尤其在电站建设、环保、轨道交通等许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5年公司拟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包括提供数字控制系统、其他控制系统、仪表及其装备产品的销售和提供劳务、日常零部件采购等)预计 20,000 万元人民币;租赁业务 1,500 万元人民币;融资及保函业务 52,300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110 号;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黄迪南;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6,476.60 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范围: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

2、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382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胡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 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或《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该等关联交易,将以公允的市场价为定价原则,并按市场惯例支付款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增长和市场领域开拓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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