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3-17 1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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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

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等有关议案,并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对此事项形成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决定与上海致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盈”)共同设立上海美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财富”),作为资产管理与投资的平台,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投资有利于加强公司的投融资功能,加快外延式发展步伐,实现公司的产业链整合与产业扩张,推动公司健康、快速成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王爱明先生为上海致盈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同时王爱明先生是美都能源的董事、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

4、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投资方向,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

王维安 谭道义 陈东东

201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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