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ST 新材 编号:临 2015-013 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2015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
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议
案》;
鉴于本次重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蓝星
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所涉及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
司100%普通股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1266-1号)和《蓝
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的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拟置出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1266-2号)资
产评估结果已经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
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安迪苏集团”)
100%普通股的评估结果为1,302,800.00万元,拟置出资产和负债(“置出资产”)
的评估结果为170,084.52万元,交易双方以此作为定价依据计算相应交易价格和
发行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董事陆晓宝、刘韬、
赵月珑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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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安迪苏集团100%普通股股权和置出资产的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
备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临2015-01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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