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1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 亿元
●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5.8626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否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
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通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于
2012 年 8 月 8 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规模为年产 10 万吨煤基活性炭,
具体包括:年产 1 万吨原煤破碎活性炭、4 万吨气体脱硫脱硝活性炭、
5 万吨水处理压块活性炭。目前 1 万吨原煤破碎炭生产线已进入生产
阶段,4 万吨脱硫脱销炭生产线正在进行试生产,为了生产经营活动
正常进行,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大同分行申请流
动资金贷款,金额 1 亿元,需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
(二)2015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住所:大同市南郊区泉落路南
法定代表人:石兴堂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生产销售活性炭;经营本公司自营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项目)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肆佰万元整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561,565,004.27 元、资产
净额为 345,510,713.92 元、净利润为-6,881,090.31 元。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833,737,658.97 元、资产
净额为 339,974,803.01 元、净利润-5,535,910.91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 年;合计金额:人民币 1 亿
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
他有关文件。授权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属于建
设期,针对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的市场风险和工艺风险,销
售客户与销售价格有很大不确定性,在投产初期偿还债务能力较弱,
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为了生产经
营活动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7826 亿元(不包括本次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2%;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5126 亿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18%;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