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5-006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召
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戴柳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 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情
况如下: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
个人情况; 个人情况;
第十七 (二)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条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三)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提案提出。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提案提出。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召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召
开股东大会。 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一般应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第二十
召开。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同时以网络方 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条
式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
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的,视为出席。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除监管部门另有要求外,在议案较 席。通过网络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少、议题明确、简单的情况下,股东大 身份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会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则执行。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 序。
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第二十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一条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
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3:00。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
时,关联股东应对关联交易事项作书面 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
的详细说明,并形成书面提案,提请股 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东大会表决。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应当 决权的股份总数。
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
的表决情况。 公开披露。
第三十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一条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第三十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条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为:
(一)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两名)董事、监事,并实行差额选举时, 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采取累积投票制。
………
(二)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 删去第(二)款。
若提名人提出的候选人数为应选人数,
且无提名人按本章程的规定提出新的
候选人,董事、监事选举实际上为等额
选举时,则选举董事、监事采用普通投
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
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
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 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第四十
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 权益。
五条
民法院撤销。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
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
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