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0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在上海浦东商城路 660
号乐凯大厦 21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
董事长周立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四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
实到四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
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四、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公司 2015 年度经营计划;
六、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聘任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64,817.13元;公司本部2014年度实
现净利润为6,332,197.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205,405.43元,
减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633,219.79 元 , 减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10,157,479.1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746,904.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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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2014年度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121.21%,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劵交易所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马志辉、吴会平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
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
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七、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
经营层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十、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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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及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七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另
行发出通知。
上述一、三、四、六、七、九等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