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号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
鉴证报告第 1 页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一五年三月六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14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3 年 7 月 2 日,本公司与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山西天然气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全部 3 名股东签署《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3 年 12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字[2013]1545 号文 《关于核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批准,同意本公司向山西
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集团”)发行 201,879,760 股股
份、向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展房地产”)发行 96,981,453
股股份、向山西田森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物流”)发行 96,981,453 股
股份购买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地产及田森物流合计持有的天然气公司 100%股权;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3 年 12 月 16 日,各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2013 年 12 月 20 日,天然气公司
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其 100%的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
下。2013 年 12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198 号《验资报告》。2013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专项报告第 1 页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1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000,000.00 元,扣
除非公开发行费用 14,150,943.40 元后,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465,849,056.6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4)第 110039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募集资金净额
465,849,056.60 元作为资本金,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全部注入到天然气公司,该出资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晋报字
(2014)第 10005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2014 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65,849,056.6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注 1) 4,520,243.29
减:募投项目支出 44,272,214.08
减: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3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87,361,962.62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735,123.19
注 1: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 4,520,243.29 元,含子公司天然气公司验资户利息
收入 36,232.70 元。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
专项报告第 2 页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
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天然气公司、发行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1 初始存放日 截止日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41000601018170388603 2014.1.22 2014.12.31 8,735,123.19 活期
公司山西省分行
*1 子公司天然气公司验资户账号为 141000601018170387477,验资完成后转入募集
资金专户。
专项报告第 3 页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584.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63.42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63.4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
截止期末
已变更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截止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分变更项目(如 诺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资
资总额 金额 (%)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有) (1) (2) 金额的差异
(4)=(2)/(1)
(3)=(2)-(1)
怀仁-原平输气管道工程 19,069.60 4,344.81 4,344.81 -14,724.79 22.78 2014 年 12 月 否
定襄-五台输气管道工程 13,249.44 2,869.80 2,869.80 -10,379.64 21.66 2015 年 8 月 否
洪洞-安泽-长子输气管道工程 11,678.44 3,068.30 3,068.30 -8,610.14 26.27 2014 年 12 月 否
原平-代县-繁峙输气管道工程 11,104.22 2,880.51 2,880.51 -8,223.71 25.94 2014 年 12 月 否
合计 55,101.70 13,163.42 13,163.42 -41,938.28 否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情况和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专项报告第 4 页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无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无整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自 2013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1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年 2 月 27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0509 号),公司已投资 8,736.20 万元于本
置换情况 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8,736.20 万元。本次置换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本公司 2014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33,000.00 万元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计划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实施,截至 2014资金情况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归还上述款项。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定襄-五台输气管道工程处于建设后期外,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工,工程尾款和质保金暂时不
金额及原因 需要支付(质保金为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尚有募集资金 873.51 万元未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873.51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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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四、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度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
形。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专项报告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