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5-02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 2015 年 3 月 6 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9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许佳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改聘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博元投资关于变更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5-025号)。
二、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李红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聘任李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详见《博元投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临2015-029号)。
三、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