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10 12: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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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5-00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年 3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 11 人,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贾文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相同。张国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会前对董事候选人贾文军先生的提名程序及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此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2、本次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贾文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

3、同意将贾文军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附:贾文军先生简历

贾文军,男,1974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中级会计师。现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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