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 2015-026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4 日、3 月 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规定
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4 日、3 月 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1-
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15 年 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154 号)(以下简称“《意见
函》”)。公司在收到《意见函》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回复,并对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进行了更新与修订,并于 2015 年 3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除上述事项外: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确认,除了前述及在指定媒体
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承
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未来
三个月内,亦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
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
-2-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