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06 16: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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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21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

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2月2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代威先生以通讯表

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但由于代威先生在外出差,无法书面签署董事会

决议文件,故委托王薇女士代行签署董事会决议文件。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代威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拟将4.5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单的议案》

鉴于近期大宗贸易市场行情低迷,以及公司及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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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目前还有两笔大宗贸易业务尚未完成,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收益最大化,公司

拟将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的4.59亿元募

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定存事项需要保荐机构出具相应的核查意见,

公司将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同意并出具核查意见后以单独公告的形式及时

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公司另行通知。

投票结果:6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二)本次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将 4.59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单的议案》

公司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认为近期大宗

贸易市场行情低迷,以及公司及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目前还有两笔大

宗贸易业务尚未完成,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收益最大化,公司拟将大连福美贵金

属贸易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的 4.59 亿元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

存单,能够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没有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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