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05 13: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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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5-7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沧州大化股份有

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47 号)批准,沧州大化公开增发 A 股股票

34,856,59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4,599,994.16 元,扣除

发行费用 38,684,855.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915,138.31 元。2014 年 5 月 13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 01560005 号《验资

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13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

分行、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

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15,138.31元,不足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求1,050,000,000.00元,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

置换1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自有资金先期投入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4]第01560032号审

核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款

项共计人民币468,457,770.19元。

2、置换情况

2014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1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意该事项。本次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3年12月

置换预先投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31日止以自筹资

筹资金金额

金预先投入金额

16万吨/年

1 456,960,000.00 380,000,000.00 468,457,770.19 325,915,138.31

离子膜烧碱项目

合 计 456,960,000.00 380,000,000.00 468,457,770.19 325,915,138.31

上述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国泰君安证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的需要,该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核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不存在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无。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沧州大化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认为:沧州大化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5 日

附表 1: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591.5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591.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591.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有) (1) (2) 差额(3)=(2)-(1) (4)=(2)/(1) 期 效益 大变化

16 万吨/年离子 38,000.00 32,591.51 32,591.51 32,591.51 32,591.51 0.00 100.00 2013 年 12 月 3,714.56 否 否

不适用

膜烧碱项

合计 - 38,000.00 32,591.51 32,591.51 32,591.51 32,591.51 3,714.5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16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款项计人民 468,457,770.19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325,915,138.31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无结余,已全部运用完毕。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项目效益未达标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市场低迷,烧碱实际售价低于预计售价。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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