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时间:2015 年 3 月 4 日上午 9:3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飞跃路 2686 号,本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
主持人:副董事长曲慧霞
会议议题: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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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房地产开发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欧亚大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观房地产),根据公司“三星”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加快在建济南
欧亚大观商都项目的建设,向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申请 36 个月房地产
开发贷款 5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大观房地产 50,000 万元人民
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 36 个月。同时,
大观房地产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大观房地产全部 5,782 万股股权为
公司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
被担保人:济南欧亚大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济
南市市中区刘长山路 20 号。法定代表人:王玉芹。经营范围:房地
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水暖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
大观房地产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11,3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62.78%,济南大欧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4,9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7.22%,济南欧亚大观园有限公司出资 1,8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公司出资占济南欧亚大观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51%)。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大观房地产资产总额 18,003.72 万元,
负债总额 9.00 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无银行贷款,资产负债率
0.05%,所有者权益 17,994.72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
实现净利润-6.66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4 年 9 月 30 日,大观房地产资产总额 18,003.72 万元,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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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9.00 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无银行贷款,资产负债率 0.05%,
所有者权益 17,994.72 万元。 201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
实现净利润 0 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会对大观房地产投资建设济南欧亚大观商都项目进行
了前景分析和展望,对大观房地产的运营能力、偿债能力、资信等状
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大观房地产正在投资建设的济南欧
亚大观商都项目,是公司“三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
将成为济南市集多业态、多功能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不仅对提高公
司在济南市商业市场中的地位,助力公司中三星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
用,而且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被
担保人的运营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等
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提供该笔房地产开发贷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
风险可控。且大观房地产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大观房地产全部 5,782
万股股权为公司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冯淑华、刘凤丽、张新民事前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房地产开发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本次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
了审阅,并对大观房地产的综合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得
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截止本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17,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
司 201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6%。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保合计为 67,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9.88%。
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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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大观房地产的发展,确保其在建济南欧亚大观商都项目的
如期推进,拟为控股子公司大观房地产 50,000 万元人民币房地产开
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 36 个月。
上述担保事项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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