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2-17 09:59: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传输业务)的提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交易符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陈琦伟、陈世敏、郑培敏、金宇出具独立意见同意该关联交易。独立董事:

陈琦伟、陈世敏、郑培敏、金宇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