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集团”或“发行人”)2014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141868 号《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就友好集团房地产业务开展
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如下:
一、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的情况
经核查,友好集团及房地产业务相关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友好集团属于零售业,不属于房地产行业;
2、经核查,报告期内友好集团的商品房开发业务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友
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新疆汇友房
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友公司”)负责实施,母公司仅参与了友
好商业综合体项目。
3、友好集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新拓
门店租金、工程装修、水电暖费、员工薪酬以及铺底流动资金等,不会投向商品
房开发项目。
二、友好集团房地产相关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开发主 土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项目名称 项目宗地位置 土地用途
号 体 (平方米) (平方米)
乌鲁木齐市沙区西
1 华骏公司 骏景嘉园 39,816.30 50,714.22 住宅
虹西路 570 号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航空嘉园
2 汇友公司 迎宾北一路北一巷 130,117.98 226,136.37 商业、住宅
商住小区
23 号
3-3-1
一期:158,351.17
马德里春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3 汇友公司 天商住小 228,355.79 二期:249,982.15 商业、住宅
西环北路 728 号
区
三期:270,316.33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一期:136,897.41
中央郡商
4 汇友公司 克区平顶山东二路 135,836.68 商业、住宅
住小区 二期:223,497.35
7号
友 好 集 团 、 友 好 商 业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 商务金融用
5 59,654.26 尚未开工
华骏公司 综合体 区会展大道 地
(二)从事房地产业务是否违反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相关规定的核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
办发[2011]1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17 号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 修
订)》(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明确禁止的房地产开发行为主要为: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情形。
经保荐机构核查,华骏公司开发建设的骏景嘉园项目,汇友公司开发建设的
航空嘉园商住小区项目、马德里春天商住小区项目、中央郡商住小区项目等 4
个项目均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用途对项目地块进行了投资开发,不存
在闲置土地情形;土地取得、开发、出售具有合理动机和背景,不存在炒地情形;
在商品预售条件后的规定时间内开盘,均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明码标价,在开
盘后相应时间内完成合理的建售比例,不存在捂盘惜售情形;项目商品房成交均
价与同一时期周边楼盘均价相近,不存在哄抬房价情形。友好集团与华骏公司联
合开发的友好商业综合体因城市规划调整,仍在规划建设阶段,亦不存在上述禁
止行为。汇友公司将自治区第一汽车运输公司 618 套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且对外
公开出售,亦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情形。
保荐机构已经查询了国土资源部门网站,认为友好集团及下属房地产企业不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结论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友好集团不属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友好集团本
3-3-2次募集资金所投向项目明确,未涉及住宅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开发业务,募集资金不会投资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友好集团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经查证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友好集团及下属房地产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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