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 2015-006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2 月 5 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15 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东方明珠本部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6 人,实际出席监事 6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二、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三、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的意见》的提案
四、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提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14 年的经营和运作中合乎法律规范的要求,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