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第一
项《公司关于变更董事长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同意刘毅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对本次会议第二项《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同意祖国丹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职
务;同意因工作变动原因,解聘傅跃红女士副总经理职务;同意
聘任张跃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对第三项《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1、提名程序合法:提名张跃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张跃进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
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
和限制的情形。该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
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