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2-13 10: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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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0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2 月 1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主席郝如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一、审议并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3、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并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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