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15-01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2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4,113,642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6.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伯希儒先生、独立董事姜占菊女士、杨
育红女士、于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4,113,642 100.00 0 0.00 0 0.00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4,113,642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审议《关于牡丹江 1,364,750 100.00 0 0.00 0 0.00
恒丰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性质变更
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改牡 1,364,750 100.00 0 0.00 0 0.00
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阐论、刘雪月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