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认定“大湖”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商标驰字〔2014〕110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认定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1类活动物、贝壳类动物(活的)、活鱼商品上的“大湖”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本次驰名商标的认定彰显了公司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将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加强公司品牌和商标的保护力度。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