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5-00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57.6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960,577.3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0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早日实现募投项目的既定目标,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截至2015年1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547,801.5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19号《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77,547,801.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高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