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第一条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为使董事会成员在技能、经验以及视角的多元化方面达
到适当平衡,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特制订本政策。第二条 董事会成员的提名和委任以董事会整体良好运作所需的技能和经
验为基础,同时充分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目标和要求。第三条 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应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
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地区、专
业经验、技能、知识、服务任期和其他上市地监管要求。第四条 董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架构、组成、人数进行审查,以及审查有
关董事的甄选标准、提名和委任程序。本公司有关部门在就董事
人选提出建议时,应当遵循本政策。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检查、评估本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可在适当时候修订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第六条 本公司的定期报告应按照要求披露本政策摘要及执行情况。第七条 本政策自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
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