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针: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2-05 09: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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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9 证券简称:两面针 公告编号:临 2015-002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道简述

本公司关注到 2015 年 2 月 4 日有媒体刊登题为“携手四大战略伙伴 两面针启动复兴战略”的文章,其相关内容为“昨日下午,该公司在广州启动战略复兴,并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众传媒、乐视网、搜狐网四家重量级伙伴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协议”、“2013-2014 年主营牙膏业务取得了连续两年超过 40%的市场增长,其中高端中药牙膏消痛系列,更实现同比增长 138%”。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本公司特就上述报道所述事宜作出澄清说明如下:

(一)2015 年 2 月 3 日,公司未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众传媒、乐视网、搜狐网签订任何书面合作协议。近年来,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加大品牌宣传和广告投放力度,以推动两面针品牌牙膏的销售。2013 年至今,公司与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股份”)、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的子公司签订广告合同如下:

1、公司与省广股份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签订《两面针大日化产品及品牌传播代理合同》委托该公司进行大日化产品及品牌传播代理、媒介代理等工作,合同期为 12 个月(2013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1 月21 日),合同金额为 229.50 万元。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合同金额增加至 258.90 万元,续签合同正在履行中。

2、公司与分众传媒子公司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月 18 日签订《广告发布合作合同书》委托该公司在南京、成都、武汉、南宁四座城市,通过框架电梯传统平面媒体、楼宇 LCD、互动屏套装等媒体发布两面针消痛系列牙膏广告,合同金额 649.44 万元,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3、公司与分众传媒子公司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日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委托该公司在 2014 年 11 月 8 日至 2015 年 2月 22 日间,在成都、武汉、石家庄、广州、北京五座城市,通过框架电梯传统平面媒体,发布两面针系列产品广告,合同金额 300.79 万元,该合同正在履行中。

目前,公司与乐视网、搜狐网尚未建立直接合作关系。

(二)关于牙膏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显示,母公司 2013 年度牙膏营业收入7947 万元,同比增长 3.4%,其中消痛系列牙膏营业收入 405 万元。

据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4 年度母公司实现牙膏营业收入 10726万元,同比增长 34.97%,其中消痛系列牙膏营业收入 994 万元,同比增长 145.43%,该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4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醒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公告为准,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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