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贤成:2014年度审计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1-31 13: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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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5]63060001 号

目 录一、 审计报告 1-2二、 已审财务报表1、 合并资产负债表 3-42、 合并利润表 53、 合并现金流量表 6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75、 资产负债表 8-96、 利润表 107、 现金流量表 118、 股东权益变动表 129、 财务报表附注 13-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5]63060001 号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贤成矿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贤成矿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贤成矿业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述,贤成矿业及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3 年进行破产重整。西宁中院已裁定贤成矿业破产重整程序终结,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硫酸、磷铵生产线于 2014 年 3 月恢复生产,于 2014 年 8 月停止生产;已重启合成氨在建项目建设;贤成矿业“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获中国证监会有条件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贤成矿业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改善,但贤成矿业后续的资产重组、资金筹集、盈利能力等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仲成贵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白惠良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4.12.31 2013.12.3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1 258,441,388.67 373,948,608.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六.2 17,389,220.14 769,889.08

预付款项 六.3 159,145,841.74 150,895,151.61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六.4 29,220,921.60 96,569,253.72

存货 六.5 64,964,003.64 50,147,542.30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29,161,375.79 672,330,445.03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六.6 35,094,631.85 40,533,564.04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六.7 66,356,607.08 73,866,691.06

在建工程 六.8 783,634,543.48 678,982,165.48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六.9 368,261.60 374,129.63开发支出

商誉 六.10

长期待摊费用 六.11 20,604,166.64 22,904,16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12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6,058,210.65 816,660,716.88

资产总计 1,435,219,586.44 1,488,991,161.91

(转下页)(承上页)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六.13 29,502,635.16 28,497,871.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六.14 168,493,985.15 173,692,403.01

预收款项 六.15 3,893,506.05 8,607,781.88

应付职工薪酬 六.16 7,527,885.01 9,606,904.68

应交税费 六.17 -28,369,587.00 -6,818,163.23

应付利息 六.18 16,904,533.96 62,154,876.5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六.19 103,267,362.03 335,994,536.6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01,220,320.36 611,736,210.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六.20 781,148,038.00 782,812,588.00

递延收益 六.21 44,408,006.88 44,408,006.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5,556,044.88 827,220,594.88

负债合计 1,126,776,365.24 1,438,956,805.42

股东权益:

股本 六.22 198,925,752.00 1,601,845,39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六.23 2,363,117,497.74 762,543,311.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六.24 413,947.48 413,947.48

盈余公积 六.25 15,988,712.38 15,988,712.3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六.26 -2,335,673,223.55 -2,415,029,856.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2,772,686.05 -34,238,494.90

少数股东权益 65,670,535.15 84,272,851.39

股东权益合计 308,443,221.20 50,034,356.4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35,219,586.44 1,488,991,161.91

载于第13页至第8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利润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营业总收入 29,902,525.98 4,167,458.33

其中:营业收入 六.27 29,902,525.98 4,167,458.33

二、营业总成本 158,878,694.29 196,794,788.45

其中:营业成本 六.27 27,623,112.97 1,666,237.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28 15,953.87 14,534.05

销售费用 六.29 895,753.43

管理费用 六.30 52,285,623.00 75,808,840.40

财务费用 六.31 2,828,035.50 65,182,991.64

资产减值损失 六.32 75,230,215.52 54,122,184.8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六.33 -6,438,696.03 195,732,253.2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5,414,864.34 3,104,923.13

加:营业外收入 六.34 197,425,197.37 11,347,328.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六.35 1,035,017.70 6,399,993.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0,975,315.33 8,052,257.89

减:所得税费用 六.36 220,998.71 124,816.0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754,316.62 7,927,441.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56,632.86 32,859,879.91

少数股东损益 -18,602,316.24 -24,932,438.11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其他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0,754,316.62 7,927,441.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9,356,632.86 32,859,879.9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602,316.24 -24,932,438.11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989 0.165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989 0.1652

载于第13页至第8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第3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数 上年数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835,594.38 16,248,913.7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37 1,372,909.15 25,529,383.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208,503.53 41,778,297.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632,141.67 9,494,716.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733,083.57 15,053,454.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685,068.26 216,765.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37 32,796,820.69 45,103,953.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847,114.19 69,868,890.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638,610.66 -28,090,592.92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6,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37 33,408,006.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6,000.00 33,418,006.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125,084,307.08 76,468,289.04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37 4,514,717.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084,307.08 103,983,006.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578,307.08 -70,564,999.5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37 94,704,548.09 9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704,548.09 9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4,8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312,356.3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37 6,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94,850.00 4,312,356.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709,698.09 90,687,643.66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507,219.65 -7,967,948.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3,948,608.32 381,916,557.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8,441,388.67 373,948,608.32

载于第13页至第8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第3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数 上年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减:库 其他综合收 减: 其他综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优 永 其 存股 益 优先 永续 库存股 合收益

其他

先股 续债 他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601,845,390.00 762,543,311.65 413,947.48 15,988,712.38 -2,415,029,856.41 84,272,851.39 50,034,356.49 1,601,845,390.00 536,895,883.08 6,367,412.33 15,988,712.38 -2,447,889,736.32 88,824,030.09 -197,968,308.4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601,845,390.00 762,543,311.65 413,947.48 15,988,712.38 -2,415,029,856.41 84,272,851.39 50,034,356.49 1,601,845,390.00 536,895,883.08 6,367,412.33 15,988,712.38 -2,447,889,736.32 88,824,030.09 -197,968,308.44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402,919,638.00 1,600,574,186.09 79,356,632.86 -18,602,316.24 258,408,864.71 225,647,428.57 -5,953,464.85 32,859,879.91 -4,551,178.70 248,002,664.93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9,356,632.86 -18,602,316.24 60,754,316.62 32,859,879.91 -24,932,438.11 7,927,441.8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97,654,548.09 197,654,548.09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97,654,548.09 197,654,548.09(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对股东的分配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402,919,638.00 1,402,919,638.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402,919,638.00 1,402,919,638.00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25,647,428.57 -5,953,464.85 20,381,259.41 240,075,223.13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925,752.00 2,363,117,497.74 413,947.48 15,988,712.38 -2,335,673,223.55 65,670,535.15 308,443,221.20 1,601,845,390.00 762,543,311.65 413,947.48 15,988,712.38 -2,415,029,856.41 84,272,851.39 50,034,356.49

载于第13页至第8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第3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4.12.31 2013.12.3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9,422,622.60 65,022,247.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四.1 16,548,240.00

预付款项 9,313,963.00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四.2 20,822,997.40 23,732,171.81存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46,107,823.00 88,754,419.06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3 539,603,440.32 539,603,440.32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2,875.56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9,766,315.88 539,603,440.32

资产总计 685,874,138.88 628,357,859.38

(转下页)(承上页)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102,636.16 9,097,872.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201.67 35,587.22

预收款项 190,436.38 4,892,879.32

应付职工薪酬 586,551.82 2,458,619.73

应交税费 -957,047.49 10,903,732.13

应付利息 49,388,819.6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637,929.19 433,779,782.0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571,707.73 510,557,292.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79,543,038.00 181,207,588.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543,038.00 181,207,588.00

负债合计 197,114,745.73 691,764,880.11

股东权益:

股本 198,925,752.00 1,601,845,39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61,817,491.12 761,243,305.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988,712.38 15,988,712.3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87,972,562.35 -2,442,484,428.14

股东权益合计 488,759,393.15 -63,407,020.7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85,874,138.88 628,357,8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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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营业收入 十四.4 21,968,547.01

减:营业成本 十四.4 21,504,273.50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1,313,226.98 12,573,145.99

财务费用 -393,121.92 5,295,371.49

资产减值损失 869,429.63 2,058,821.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四.5 1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325,261.18 -19,917,339.20

加:营业外收入 376,467,126.97 31,601,215.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30,000.00 125,824.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4,511,865.79 11,558,052.0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4,511,865.79 11,558,052.01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54,511,865.79 11,558,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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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数 上年数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84,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94,830.72 18,803,102.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78,830.72 18,803,102.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168,925.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14,106.98 1,699,255.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049,642.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190,499.10 22,629,936.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023,173.46 24,329,19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644,342.74 -5,526,090.18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6,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6,000.00 1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70,980.00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1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980.00 25,1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5,020.00 -25,090,000.0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4,704,548.09 9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704,548.09 9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4,8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94,850.00 2,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709,698.09 94,998,000.00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400,375.35 64,381,909.8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022,247.25 640,337.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422,622.60 65,022,2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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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4年度编制单位: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数 上年数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 减:库 其他综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 永续 股 合收益 储备 优先 永续 存股 合收益 储备

其他 其他

股 债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601,845,390.00 761,243,305.03 15,988,712.38 -2,442,484,428.14 -63,407,020.73 1,601,845,390.00 761,243,305.03 15,988,712.38 -2,454,042,480.15 -74,965,072.7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601,845,390.00 761,243,305.03 15,988,712.38 -2,442,484,428.14 -63,407,020.73 1,601,845,390.00 761,243,305.03 15,988,712.38 -2,454,042,480.15 -74,965,072.74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402,919,638.00 1,600,574,186.09 354,511,865.79 552,166,413.88 11,558,052.01 11,558,052.01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354,511,865.79 354,511,865.79 11,558,052.01 11,558,052.0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97,654,548.09 197,654,548.09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97,654,548.09 197,654,548.09(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对股东的分配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402,919,638.00 1,402,919,638.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402,919,638.00 1,402,919,638.00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8,925,752.00 2,361,817,491.12 15,988,712.38 -2,087,972,562.35 488,759,393.15 1,601,845,390.00 761,243,305.03 15,988,712.38 -2,442,484,428.14 -63,407,0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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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1998 年 8 月 25 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以“青股审[1998]第 004 号”文批准,由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国新”)为主要发起人,联合西宁市大十字百货商店、上海振鲁实业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集体工业物资供销处等共同发起设立。于1998 年 8 月 28 日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 75,000,000 元。2001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1]23 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5.68元/股,此次发行后的股本为 110,000,000 元。

2004 年 5 月 26 日,经本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0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于 2004 年 7 月 19 日实施完成,股本变更为 220,000,000 元。2005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220,000,000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3 股,于 2005 年 5 月 12 日实施完成,股本变更为 286,000,000元。2006 年 11 月 6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获得 2.24 股的转增股份。转增后股本变更为 306,384,000 元。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44 号),核准本公司向西宁国新发行 140,902,333 股、张邻发行 6,043,463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新股后的股本总额为 453,329,796 股。

2011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 2011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11 年 6 月 30日股本总数 453,329,796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5 股,股本变更为 679,994,694 元。

2011 年 11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04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6,226.73 万股新股,本次发行新股后的股本总额为 942,261,994 股。2012 年 6月 15 日,本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942,261,994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7 股,股本变更为 1,601,845,390 元。

根据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申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1 号《民事裁定书》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裁定本公司破产重整,2013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及债权人对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西宁中院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终结。

本公司完成权益调整方案中的缩股及股票让渡方案,股本由 1,601,845,390 股缩股至 198,925,752 股。股东让渡股票 23,872,317 股,其中:22,886,200 股股票已转让给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青海国投持有本公司 11.50%的股权,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630000100010609,法定代表人:郝立华;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59 号;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天然气、水泥、水电、火电资源的投资、开发;矿产品、金属及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建筑材料、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铁合金、炉料销售;房屋场地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及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经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批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本公司股东大会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

本公司 2014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7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4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3、(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3(2)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80 8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2、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本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 2.37-4.75

机器设备 8-15 5 6.33-11.88

电子及其他设备 5-9 5 10.55-19.40

运输设备 5-6 5 15.83-19.4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17、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4、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17“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5、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8、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本公司执行前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收入按17%、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增值税

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3%、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5%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末指 2014 年 12月 31 日,年初指 2014 年 1 月 1 日,本年指 2014 年度,上年指 2013 年度。

1、货币资金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89,242.74 74,624.10

银行存款 258,352,145.93 373,873,984.22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258,441,388.67 373,948,608.32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25,654,692.85 100.00 8,265,472.71 32.22 17,389,220.14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 计 25,654,692.85 100.00 8,265,472.71 32.22 17,389,220.14

(续)

年初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8,138,838.05 100.00 7,368,948.97 90.54 769,889.08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 计 8,138,838.05 100.00 7,368,948.97 90.54 769,889.08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515,854.80 875,792.74 5%1至2年2至3年3至4年

4至5年 3,745,790.40 2,996,632.32 80%

5 年以上 4,393,047.65 4,393,047.65 100%

合 计 25,654,692.85 8,265,472.71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96,523.74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25,469,939.76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9.2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8,083,033.12 元。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3,783,695.64 8.42 277,008.83 0.18

1至2年 30,000.00 0.02 1,500,000.00 0.99

2至3年 1,500,000.00 0.92 147,600,617.01 97.82

3 年以上 148,298,771.21 90.64 4,466,625.11 1,517,525.77 1.01

合 计 163,612,466.85 100.00 4,466,625.11 150,895,151.61 100.00

(2)本公司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矿业”)对预付格尔木长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 4,466,625.11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155,241,423.44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4.88%。

4、其他应收款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450,000,000.00 75.27 450,000,000.00 100.00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147,608,066.45 24.69 118,387,144.85 80.20 29,220,921.60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270,584.74 0.04 270,584.74 100.00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597,878,651.19 100.00 568,657,729.59 95.11 29,220,921.60

(续)

年初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450,000,000.00 75.29 450,000,000.00 100.00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147,381,951.67 24.66 50,812,697.95 34.48 96,569,253.72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270,584.74 0.05 270,584.74 100.00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597,652,536.41 100.00 501,083,282.69 83.84 96,569,253.72

①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 由

原控制人占用,失去偿

非关联方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100.00

还能力

非关联方 208,640.74 208,640.74 100.00 债务人无法追偿

非关联方 27,144.00 27,144.00 100.00 已破产清算

非关联方 12,600.00 12,600.00 100.00 已破产清算

非关联方 11,100.00 11,100.00 100.00 已破产清算

非关联方 11,100.00 11,100.00 100.00 已破产清算

合 计 450,270,584.74 450,270,584.74

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黄贤优通过本公司子公司创新矿业的施工单位向其控制的公司 划 转 资 金 450,000,000.00 元 , 该 款 项 被 占 用 , 以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450,000,000.00 元。

②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末余额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802,113.53 40,105.68 5%

1至2年 462,754.75 46,275.48 10%

2至3年 1,608,000.00 482,400.00 30%

3至4年 134,472,657.62 107,578,126.10 80%

4至5年 111,514.80 89,211.84 80%

5 年以上 10,151,025.75 10,151,025.75 100%

合 计 147,608,066.45 118,387,144.85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7,574,446.90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额合计数的比例(%) 年末余额

非关联方 往来款 450,000,000.00 3-4 年 75.27 450,000,000.00

关联方 往来款 133,948,169.02 3-4 年 22.40 107,158,535.22

非关联方 往来款 1,977,961.90 2-4 年 0.33 832,369.52

非关联方 往来款 963,118.90 5 年以上 0.16 963,118.90

非关联方 往来款 593,788.68 5 年以上 0.10 593,788.68

合 计 — 587,483,038.50 — 98.26 559,547,812.32

5、存货

(1)存货分类

年末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029,100.51 17,029,100.51

库存商品 80,166,116.01 32,231,212.88 47,934,903.13

合 计 97,195,216.52 32,231,212.88 64,964,003.64

(续)

年初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1,272,971.36 5,686,504.06 25,586,467.30

库存商品 60,139,544.41 35,578,469.41 24,561,075.00

合 计 91,412,515.77 41,264,973.47 50,147,542.30

(2)存货跌价准备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增加金额 本年减少金额

项 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5,686,504.06 5,686,504.06

库存商品 35,578,469.41 2,292,619.77 5,639,876.30 32,231,212.88

合 计 41,264,973.47 2,292,619.77 11,326,380.36 32,231,212.88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具体依据 的原因 的原因

原材料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耗用

库存商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出售

6、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 其他权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的投资损益 益调整 益变动联营企业青海大头羊煤业有

40,533,564.04 999,763.84 -6,438,696.03限责任公司

合 计 40,533,564.04 999,763.84 -6,438,696.03

(续)

本年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年末

被投资单位 宣告发放现金股 年末余额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余额

利或利润联营企业青海大头羊煤业有

35,094,631.85限责任公司

合 计 35,094,631.85

7、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合 计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29,451,569.95 82,264,160.33 1,108,429.04 7,283,997.70 120,108,157.02

2、本年增加金额 31,287.45 742,207.43 773,494.88

(1)购置 31,287.45 742,207.43 773,494.88(2)在建工程转入3、本年减少金额

4、年末余额 29,451,569.95 82,295,447.78 1,850,636.47 7,283,997.70 120,881,651.90二、累计折旧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合 计

1、年初余额 8,886,265.99 28,629,000.12 966,127.17 5,848,963.10 44,330,356.38

2、本年增加金额 1,044,527.61 6,121,126.00 487,983.84 629,941.41 8,283,578.86

(1)计提 1,044,527.61 6,121,126.00 487,983.84 629,941.41 8,283,578.863、本年减少金额

4、年末余额 9,930,793.60 34,750,126.12 1,454,111.01 6,478,904.51 52,613,935.24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1,882,842.78 28,266.80 1,911,109.582、本年增加金额3、本年减少金额

4、年末余额 1,882,842.78 28,266.80 1,911,109.58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17,637,933.57 47,545,321.66 368,258.66 805,093.19 66,356,607.08

2、年初账面价值 18,682,461.18 53,635,160.21 114,035.07 1,435,034.60 73,866,691.06

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屋顶改造工程 417,146.73 417,146.73 417,146.73 417,146.73

磷铵工段 1,632,550.00 1,632,550.00 1,632,550.00 1,632,550.00

18 万吨合成氨项目 621,951,683.99 621,951,683.99 587,303,748.00 587,303,748.00

5 万吨磷酸浓缩工程 21,070,757.71 21,070,757.71 16,164,704.89 16,164,704.89

30 万吨联碱工程 67,321,915.26 67,321,915.26 52,230,282.09 52,230,282.09

60 万吨兰碳工程 18,302,380.50 18,302,380.50 18,302,380.50 18,302,380.50

12MW 余热联产项目 1,180,000.00 1,180,000.00 1,180,000.00 1,180,000.00

都兰磷矿探矿 1,678,500.00 1,678,500.00 1,678,500.00 1,678,500.00垃圾填埋污水处理厂

50,496,756.02 50,496,756.02 490,000.00 490,000.00工程

合 计 784,051,690.21 417,146.73 783,634,543.48 679,399,312.21 417,146.73 678,982,165.48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预算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 本年其他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万元)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屋顶改造工程 417,146.73 417,146.73

磷铵工程 900 1,632,550.00 1,632,550.00

18 万吨合成氨工程 68000 587,303,748.00 34,647,935.99 621,951,683.99

5 万吨磷浓缩工程 3100 16,164,704.89 4,906,052.82 21,070,757.71

30 万吨联碱工程 60000 52,230,282.09 15,091,633.17 67,321,915.26

60 万吨兰碳工程 4000 18,302,380.50 18,302,380.5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预算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 本年其他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万元)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12MW 余热联产项目 1,180,000.00 1,180,000.00

都兰磷矿探矿 1,678,500.00 1,678,500.00垃圾填埋污水处理厂

15000 490,000.00 50,006,756.02 50,496,756.02工程

合 计 679,399,312.21 104,652,378.00 784,051,690.21

(续)

工程累计投

工程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年利 本年利息资

工程名称 入占预算比 资金来源

进度(%) 累计金额 息资本化金额 本化率(%)

例(%)

屋顶改造工程 其他

磷铵工程 50 50 其他

募股资金、贷款、

18 万吨合成氨工程 90 90 60,401,484.39

其他

5 万吨磷浓缩工程 95 95 其他

30 万吨联碱工程 42 40 其他

60 万吨兰碳工程 88 80 其他

12MW 余热联产项目 88 88 其他

都兰磷矿探矿 60 60 其他垃圾填埋污水处理厂

55 55 其他工程

合 计 60,401,484.39

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销售网点经营权 合 计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428,783.86 43,000.00 15,637,509.00 16,109,292.86

2、本年增加金额 9,230.76 9,230.76

(1)购置 9,230.76 9,230.763、本年减少金额

4、年末余额 428,783.86 52,230.76 15,637,509.00 16,118,523.62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 72,854.23 24,800.00 97,654.23

2、本年增加金额 8,575.71 6,523.08 15,098.79

(1)计提 8,575.71 6,523.08 15,098.793、本年减少金额

4、年末余额 81,429.94 31,323.08 112,753.02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15,637,509.00 15,637,509.002、本年增加金额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销售网点经营权 合 计3、本年减少金额

4、年末余额 15,637,509.00 15,637,509.00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347,353.92 20,907.68 368,261.60

2、年初账面价值 355,929.63 18,200.00 374,129.63

10、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

年初余额 企业合并 年末余额

项 …… 处置 ……

形成的

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1,825,210.34 21,825,210.34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88,438.57 2,088,438.57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30,472,945.14 30,472,945.14

合 计 54,386,594.05 54,386,594.05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项 计提 …… 处置 ……

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1,825,210.34 21,825,210.34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88,438.57 2,088,438.57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30,472,945.14 30,472,945.14

合 计 54,386,594.05 54,386,594.05

11、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金额 本年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年末数合同能源管理投资

22,904,166.67 2,300,000.03 20,604,166.64

支出

合 计 22,904,166.67 2,300,000.03 20,604,166.64

1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坏账准备 581,389,827.41 508,452,231.66

存货跌价准备 32,231,212.88 41,264,973.47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911,109.58 1,911,109.58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17,146.73 417,146.7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637,509.00 15,637,509.00

合 计 631,586,805.60 567,682,970.4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质押借款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19,399,999.00 25,399,999.00

信用借款 102,636.16 3,097,872.00

委托贷款 10,000,000.00

合 计 29,502,635.16 28,497,871.00

上述保证借款中,子公司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入 19,399,999.99 元,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委托贷款系本公司股东青海国投委托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贷款利率 未按期偿还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资金用途 预计还款期

(%) 的原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399,999.00 6.70 补充流动资金深圳百花园支行

青海省财政厅 73,677.68 8.46 补充流动资金

西宁市财政局 28,958.48 8.40 补充流动资金

合 计 19,502,635.16

1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47,785,070.47 31,769,029.08

1 年以上 120,708,914.68 141,923,373.93

合 计 168,493,985.15 173,692,403.01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序 号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1 17,200,561.43 未结算

2 13,653,756.60 未结算

3 8,253,266.92 未结算

4 4,674,239.08 未结算

5 4,625,811.15 未结算

6 4,332,836.69 未结算

7 4,266,522.15 未结算

8 4,220,104.76 未结算

9 3,604,767.28 未结算

合 计 64,831,866.06

15、预收款项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预收款项列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3,893,506.05 8,607,781.88

合 计 3,893,506.05 8,607,781.88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序 号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1 3,209,696.00 未结算

合 计 3,209,696.00

1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8,608,720.74 12,674,879.59 14,749,397.84 6,534,202.4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998,183.94 512,081.47 516,582.89 993,682.52三、辞退福利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 计 9,606,904.68 13,186,961.06 15,265,980.73 7,527,885.01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8,497,337.78 11,728,728.78 14,004,645.29 6,221,421.27

2、职工福利费 482,476.29 482,476.29

3、社会保险费 51,160.84 312,386.76 262,276.26 101,271.34

其中:医疗保险费 18,209.34 218,701.64 146,025.68 90,885.30

工伤保险费 32,951.50 67,313.20 100,264.66 0.04

生育保险费 26,371.92 15,985.92 10,386.00

4、住房公积金 20,557.76 20,557.76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0,222.12 130,730.00 190,952.12

合 计 8,608,720.74 12,674,879.59 14,749,397.84 6,534,202.4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923,749.94 457,776.04 465,077.20 916,448.78

2、失业保险费 74,434.00 54,305.43 51,505.69 77,233.74

合 计 998,183.94 512,081.47 516,582.89 993,682.5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除上述每月缴存

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的成本。

17、应交税费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增值税 -38,609,670.75 -23,361,116.97

营业税 1,091,050.00 1,904,863.40

城市维护建设税 3,414.48 322,524.73

所得税 8,458,254.75 11,295,498.23

个人所得税 381,008.73 1,774,594.32

印花税 10,681.27 25.00

教育费附加 33,810.08 873,488.07

价格调节基金 101.94

土地使用税 33,236.13

房产税 261,716.10 322,520.06

车船使用税 16,158.00

提防费 46.40 45.80

合 计 -28,369,587.00 -6,818,163.23

18、应付利息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6,904,533.96 62,154,876.54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合 计 16,904,533.96 62,154,876.54

19、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按账龄列示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1 年以内 3,840,867.95 107,050,865.15

1 年以上 99,426,494.08 228,943,671.51

合 计 103,267,362.03 335,994,536.66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序 号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1 73,535,498.70 未结算

2 6,705,100.00 未结算

3 4,898,992.81 未结算

合 计 85,139,591.51

20、预计负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781,148,038.00 782,812,588.00 担保责任预计负债

合 计 781,148,038.00 782,812,588.0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经西宁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根据已确认、暂缓确认、不确认、已知未申报的对外担保事项,按重整计划中的偿债比例,预计重整计划债务预留 215,189,300.00 元。年初余额 181,207,588.00 元,本年偿还 1,664,550.00 元,余额为 179,543,038.00 元。

子公司创新矿业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经西宁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根据已申报未确认的对外担保事项,按重整计划中的偿债比例,预计重整计划债务预留601,605,000.00 元。

21、递延收益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

政府补助 44,408,006.88 44,408,006.88

府补助

合 计 44,408,006.88 44,408,006.88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 其他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年初数 期末数

补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变动 与收益相关建设硼酸、磷铵、氟硼酸钾生产装

10,000,000.00 10,000,000.00 与资产相关置补助资金

100 万吨复合肥项目补助资金 1,000,000.00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盐湖\有色金属选矿尾渣\尾矿资源

15,000,000.00 15,000,000.00 与资产相关化再利用循环经济项目补助资金大柴旦锡铁山工业区垃圾卫生填埋

9,000,000.00 9,000,000.00 与资产相关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大柴旦锡铁山工业区污水处理及污

9,408,006.88 9,408,006.88 与资产相关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合计 44,408,006.88 44,408,006.88

递延收益明细说明: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10]451 号”《关于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201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创新矿业收到建设硼酸、磷铵、氟硼酸钾生产装置补助资金 1,000.00 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相关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2)根据海西州财政局“西政财建字[2012]57 号”《关于下达海西州 2011 年保增稳产企业投产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创新矿业收到年产 100 万吨复合肥项目补助资金 100.00 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相关项目为在建期间。

(3)根据海西州财政局“西政财建字[2012]584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创新矿业收到盐湖\有色金属选矿尾渣\尾矿资源化再利用循环经济项目补助资金 1,500.00 万元,大柴旦锡铁山工业区垃圾卫生填埋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900.00 万元,大柴旦锡铁山工业区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9,408,006.88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相关项目为在建期间。

22、股本

本年增减变动(+ 、-)

项目 年初余额 发行 年末余额

缩股 小计

新股

1、有限售条件股份 417,857,780 406,048,944 406,048,944 11,808,836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3,987,610 996,870,694 996,870,694 187,116,916

股份总数 1,601,845,390 1,402,919,638 1,402,919,638 198,925,752

股本变动情况:

(1)重整计划权益调整情况

本公司《重整计划》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下达(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5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其中权益调整方案为:

A、缩股方案:

以股东西宁国新、张邻所分别持有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 98%的比例实施缩股,完成缩股后,西宁国新、张邻所持有公司股份每 100 股缩减为 2 股;以股东陈高琪所持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 90%的比例实施缩股,完成缩股后,陈高琪所持公司股份每100 股缩减为 10 股;公司除西宁国新、张邻及陈高琪以外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 84%的比例实施缩股;完成缩股后,其他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每 100股缩减为 16 股。实施上述缩股方案后,公司总股本由重整前的 1,601,845,390 股缩减至198,925,752 股。

B、股份让渡方案:

股东以缩股后各自所持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 12%的比例让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让渡约 2,387.12 万股。该让渡股份由管理人予以处置,让渡股份处置所得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及支付有关费用。

本公司管理人与青海国投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管理人将本公司股东根据重整计划让渡的 22,886,200 股股票转让给青海国投,986,117 股股票用于支付管理人费用。

(2)本公司股东西宁国新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西宁中院以(2014)宁民破字第0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宁国新破产清算。经西宁中院同意,西宁国新管理人委托对西宁国新持有的本公司375,875,948元股股份进行拍卖,本次拍卖已于2014年4月11日完成,自然人张淑梅以5,310万元竞买获得上述西宁国新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3、资本公积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溢价 755,221,028.34 1,600,574,186.09 2,355,795,214.43

其他资本公积 7,322,283.31 7,322,283.31

合 计 762,543,311.65 1,600,574,186.09 2,363,117,497.74

资本公积变动原因:

本公司已完成《重整计划》中权益调整方案的缩股及股票让渡方案,合计增加资

本公积 1,600,574,186.09 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股本由 1,601,845,390 股缩股至 198,925,752 股,减少 1,402,919,638 元,

增加资本公积 1,402,919,638.00 元。

(2)本公司股东让渡所持有的部分股票用于支付清算费用及向债权人偿债,让渡

股票 23,872,317 股,转让价款合计 197,654,548.09 元。其中:有 22,886,200 股票以 8 元

/股的价格转让给青海国投,增加资本公积 183,089,600.00 元;有 986,117 股票以 14.77

元/股的价格支付贤成矿业管理人报酬,增加资本公积 14,564,948.09 元。

24、专项储备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安全基金 413,947.48 413,947.48维简费

合 计 413,947.48 413,947.48

25、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5,988,712.38 15,988,712.38任意盈余公积

合 计 15,988,712.38 15,988,712.38

注: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

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6、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调整前上期未分配利润 -2,415,029,856.41 -2,447,889,736.32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2,415,029,856.41 -2,447,889,736.3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56,632.86 32,859,879.91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2,335,673,223.55 -2,415,029,856.4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 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9,648,974.87 27,369,561.86 4,167,458.33 1,666,237.47

其他业务 253,551.11 253,551.11

合 计 29,902,525.98 27,623,112.97 4,167,458.33 1,666,237.47

(2)按产品(行业)分类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一、主营业务收入

1、煤炭 3,997,555.42 1,570,404.14

2、技术服务 4,077,669.95 2,300,000.03 169,902.91 95,833.33

3、磷铵 2,676,106.20 2,432,281.99

4、硫酸 926,651.71 1,133,006.34

5、铁精粉 21,968,547.01 21,504,273.50

主营业务小计 29,648,974.87 27,369,561.86 4,167,458.33 1,666,237.47二、其他业务收入

灰渣 253,551.11 253,551.11

其他业务小计 253,551.11 253,551.11

合 计 29,902,525.98 27,623,112.97 4,167,458.33 1,666,237.47

28、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 8,563.09 4,806.70

教育费附加 3,669.95 152.91

地方教育费附加 2,446.58 101.94

资源税 9,472.50

价格调节基金 1,274.25

合 计 15,953.87 14,534.05

注: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29、销售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运费广告费

仓储费 895,753.43

合 计 895,753.43

30、管理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工资 9,151,712.60 12,683,285.92

福利费 482,476.29 706,955.9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折旧费 2,683,563.24 4,332,872.24

差旅费 1,750,391.74 2,446,996.58

业务招待费 529,039.90 1,309,329.76

办公费 1,076,367.43 1,289,127.09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23,910.12 1,158,063.36

车辆费用 776,268.39 909,800.11

独立董事津贴 100,000.00 120,000.00

税金 381,383.59 256,806.05

中介机构费用 23,243,661.06 14,463,332.34

水电费 5,858.60 67,927.68

会议费 1,139,689.61

停工损失 5,620,497.08 14,050,673.14

社会保险费 815,563.79 493,512.26

无形资产摊销 15,098.79 16,406,277.29

诉讼费 3,052,580.14 2,656,256.25

通讯费 87,905.00 70,440.60

其他 2,489,345.24 1,247,494.18

合 计 52,285,623.00 75,808,840.40

31、财务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利息支出 4,138,477.08 66,760,342.55

减:利息收入 1,321,779.15 1,586,871.71

手续费 11,337.57 9,520.80

合 计 2,828,035.50 65,182,991.64

32、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坏账损失 72,937,595.75 46,616,122.80

存货跌价损失 2,292,619.77 5,686,504.0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819,558.03

合 计 75,230,215.52 54,122,184.89

33、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项目明细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438,696.03 -4,441,159.5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00,173,412.77

合 计 -6,438,696.03 195,732,253.25

本公司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青海大头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6,438,696.03 -4,441,159.52

合 计 -6,438,696.03 -4,441,159.5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4、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性损益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197,422,975.85 197,422,975.85

政府补助(详见下表:政府补助明细表) 500,000.00废旧物资收入

其他 2,221.52 10,847,328.28 2,221.52

合 计 197,425,197.37 11,347,328.28 197,425,197.37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与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收益相关

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联运补贴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支撑项目经费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500,000.00

35、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816,372.0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816,372.02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支出

罚款支出 602,000.00 816,908.00 602,000.00

税收滞纳金 405,017.70 11,755.09 405,017.70

赔偿支出 2,430,000.00

其他 28,000.00 324,958.41 28,000.00

合 计 1,035,017.70 6,399,993.52 1,035,017.70

36、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20,998.71 124,816.09递延所得税调整

合 计 220,998.71 124,816.09

3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银行利息收入 1,321,779.15 1,586,871.71

政府补助资金 500,000.00

收物资回收款、赔款、罚款等收入 11,347.90

收单位及个人往来款 51,130.00 23,431,164.13

合 计 1,372,909.15 25,529,383.7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付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金额 25,357,871.63 26,758,457.56

捐赠、赞助、罚款等支出 1,035,017.70 1,153,621.50

支付单位及个人往来款 6,403,931.36 17,191,874.62

合 计 32,796,820.69 45,103,953.68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3,408,006.88

合 计 33,408,006.88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子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减少 4,514,717.34

合 计 4,514,717.34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收到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转让款 88,089,600.00 95,000,000.00

收到管理人受让股票价款 6,614,948.09

合 计 94,704,548.09 95,000,000.00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支付重组财务顾问费 6,900,000.00

合 计 6,900,000.00

3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0,754,316.62 7,927,441.80

加:资产减值准备 75,230,215.52 54,122,184.8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8,283,578.86 13,831,800.81

无形资产摊销 15,098.79 16,406,277.2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300,000.03 95,833.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2,816,372.02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138,477.08 66,760,342.5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438,696.03 -195,732,253.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340,665.42 -95,307.5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915,972.63 -60,662,115.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68,253,150.04 66,438,830.45

其他 -58,289,205.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638,610.66 -28,090,592.9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8,441,388.67 373,948,608.3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73,948,608.32 381,916,557.08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507,219.65 -7,967,948.76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现金 258,441,388.67 373,948,608.32

其中:库存现金 89,242.74 74,624.1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58,352,145.93 373,873,984.22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8,441,388.67 373,948,608.3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矿产能源开发;能源利用投资; 通过设立或投

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 西宁市 西宁市 70.00

矿产机械及配件批发、零售 资等方式取得

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及经 通过设立或投

深圳市 深圳市 95.00

公司 营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资等方式取得

生产经营毛纺织品、针纺织品、 通过设立或投

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 西宁市 西宁市 90.80

来料加工等 资等方式取得

西宁贤成节能技术服务有 通过设立或投

西宁市 西宁市 节能技术开发、咨询 100.00

限责任公司 资等方式取得

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 非同一控制下

深圳市 深圳市 服装的生产、销售 90.00

限公司 企业合并取得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 非同一控制下

广州市 广州市 自有资金投资及管理 90.00

司 企业合并取得

工业硫酸的生产、批发;农业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 青海省大 青海省 非同一控制下

用化肥(磷酸一铵、二铵、硫 83.11

司 柴旦 大柴旦 企业合并取得

铵)的生产、批发;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的持 本年归属于少数 本年向少数股东 年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股比例(%) 股东的损益 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 30.00 199,983.92 -3,121,207.53

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0 122,452.59 107,675.77

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 9.20 53,659.02 -4,792,861.40

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 -410,622.71 -5,122,134.93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40,304.78 128,244.53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6.89 -18,127,096.78 79,051,815.77

合 计 -18,021,319.18 66,251,532.2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年末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 641,837.64 641,837.64 11,045,862.73 11,045,862.73

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50,049.85 2,450,049.85 296,535.06 296,535.06

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 583,358.24 583,358.24 52,663,330.01 52,663,330.01

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3,639.42 33,639.42 51,254,988.75 51,254,988.75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03,671.07 1,403,671.07 121,225.54 121,225.54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400,881,651.45 885,182,222.93 1,286,063,874.38 175,037,638.13 646,013,006.88 821,050,645.01(续)

年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 35.74 35.74 11,070,673.90 11,070,673.90

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98.15 998.15 296,535.06 296,535.06

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 52,663,330.01 52,663,330.01

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89.42 1,389.42 47,116,511.67 47,116,511.67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23.23 623.23 121,225.54 121,225.54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619,377,992.03 793,756,550.21 1,413,134,542.24 191,343,984.88 646,013,006.88 837,356,991.76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 666,613.07 666,613.07 -763.40 -763.40 -1,323.00

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49,051.70 2,449,051.70 -123.30 -16,895,500.00 -16,895,500.00

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 583,250.24 583,250.24 -975,785.28 -975,785.28

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106,227.08 -4,106,227.08 -8,043,887.41 -8,043,887.41

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03,047.84 1,403,047.84 1,000.00 1,000.00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3,856,309.02 -110,764,321.11 -110,764,321.11 -25,230,064.72 -70,959,834.10 -70,959,834.10 -27,006,530.23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名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青海大头羊煤业有限

大柴旦镇 大柴旦镇 煤炭开采 30 权益法

责任公司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年末余额/本年发生额 年初余额/上年发生额

流动资产 23,849,931.57 27,607,414.63

非流动资产 249,585,305.18 262,010,433.18

资产合计 273,435,236.75 289,617,847.81

流动负债 66,446,037.14 55,038,918.21

非流动负债 82,213,640.00 88,213,640.00

负债合计 148,659,677.14 143,252,558.21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4,775,559.61 146,365,289.6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37,432,667.88 43,909,586.88

调整事项 -2,338,036.03 -3,376,022.84—商誉—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2,338,036.03 -3,376,022.84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35,094,631.85 40,533,564.04

营业收入 11,126,528.02 45,163,065.04

净利润 -21,462,320.11 -14,803,865.05终止经营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1,462,320.11 -14,803,865.05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分析,包括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所考虑的因素。

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公

注册资本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公司的持股 司的表决权比

(万元)

比例(%) 例(%)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 青海省

有限公司 450000 11.50 11.50

限公司 西宁市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2、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陈高琪 本公司股东

青海省格尔木金鑫钾肥有限公司 创新矿业股东,受陈高琪控制

大柴旦清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受陈高琪控制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委托贷款

本公司股东青海国投委托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的利率 8.6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大柴旦清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133,948,169.02 107,158,535.22 133,948,169.02 40,184,450.71

合 计 133,948,169.02 107,158,535.22 133,948,169.02 40,184,450.7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其他应付款:

青海省格尔木金鑫钾肥有限公司 73,535,498.70 73,535,498.70

陈高琪 1,315,725.28

合 计 73,535,498.70 74,851,223.98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本公司存在大量为原实际控制人黄贤优、原关联方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集团”)违规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被担保人 债权人 申报债权/担保责任

1 贤成集团 广州靖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1,000,000.00

2 黄贤优 陈继成 140,793,378.67

3 西宁国新 李贻杰 37,400,000.00

4 西宁国新 张志明、郑伟 106,120,000.00

5 贤成集团 汪发义 62,000,000.00

6 黄贤优 刘宾宏 35,000,000.00

7 贤成集团 袁璟 89,654,646.00

甘肃华夏中天资源环保有限公

8 施纪光 33,331,800.00

9 建水县世纪金马矿业有限公司 骆韧 19,590,000.00

10 中国金石 骆韧 19,490,000.00

11 西宁国新 王广京 45,000,000.00

12 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 王广京 5,000,000.00

13 贤成集团 李华清 9,400,000.00

14 贤成集团 邓玉群 6,500,000.00

15 贤成集团、黄贤优 何兆祥 50,000,000.00

16 黄贤优 张淑梅 47,880,000.00

17 黄贤优 张瑞喜 31,880,000.00

18 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镕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63,254,241.56

19 贤成集团 北京中金中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460,000.00

20 西宁国新 洪英 94,948,000.00

21 广州凌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瑞格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2,714,900.24

22 广州凌智科技有限公司 王坚 16,673,370.25

23 黄贤优 广州市华铎贸易有限公司 23,520,000.00

24 黄贤优 广州市柏乔贸易有限公司 20,670,000.00

25 黄贤优 高秀妹 45,235,800.00

26 贤成集团 吕永和、张寿清 231,637,000.00

27 深圳市三兴纺织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999,127.71

28 黄贤优 叶结玲 1,633,300.00

29 黄贤优 曾健生 3,333,300.0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被担保人 债权人 申报债权/担保责任

30 黄贤优 梁志文 1,700,000.00

31 黄贤优 黄钊强 40,000,000.00

32 贤成集团 黄少龙 111,873,332.00

33 西宁国新 林启全 161,867,195.00

34 黄贤优 池智良 680,423,377.00

35 贤成集团 佛山市东方恒力投资有限公司 68,000,000.00

36 黄贤优 杨承银 87,753,333.78

37 贤成集团 王晓斌 13,000,000.00

38 贤成集团 广州广福隆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75,923,600.00

39 黄贤优 林晓洪 13,514,000.00

40 贤成集团、黄贤优、钟文波 李耘海 148,266,666.67

41 新成实业 广州银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606,666.67

42 广州新成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银达典当有限公司 27,266,666.66

43 广东星光置业有限公司 清远市蓝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68,140,600.00

广州市裕成矿业投资集团有限

44 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 41,072,760.00

公司

45 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 121,410,000.00

46 广州久成矿业有限公司 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 54,755,208.33

47 广州新成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 131,109,998.84

康保环亚安全防范技术(北京)有限公

48 贤成集团 89,000,000.00

49 贤成集团 芦朝谊 84,000,000.00

50 黄贤优 朱忠芒 13,488,800.00

51 贤成集团 广州鸿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4,898,093.33

52 贤成集团、西宁国新 朱蕾蕾 163,184,549.00

53 黄贤优 杨伟峰 31,500,000.00

54 黄贤优 郑娟 20,749,344.00

55 黄贤优 柯榕 14,266,676.00

56 西宁国新 曾伟胜 31,920,000.00

57 西宁国新 陈镇鹏 199,190,519.00

58 西宁国新 深圳市依迪斯科技有限公司 329,727,258.42

59 黄贤优 朱丽云 34,516,000.00

60 黄贤优 王晓丹 39,989,700.00

61 西宁国新 广州市品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6,941,690.00

62 西宁国新 广州中凌疏浚有限公司 19,240,000.00

63 贤成集团 广州中凌疏浚有限公司 29,066,338.00

64 黄丹凤 广州中凌疏浚有限公司 5,000,000.00

65 西宁国新 雷圣彬 53,068,000.00

66 贤成集团 张邻 17,898,335.00

67 西宁国新 邵伟权 30,000,000.00

张励、唐庆祝、张海南、周爱玲、金海

68 黄贤优 9,300,000.00

英、卢晓梅

69 黄贤优 邱洪鹰 29,781,000.00

70 广州星光置业有限公司 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12,850.67

71 广州华胜实业有限公司 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8,908,713.35

72 贤成集团 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947,500.0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被担保人 债权人 申报债权/担保责任

73 贤成集团 陈小伟 20,276,447.94

74 黄贤优 冼国炜 165,506,000.00

75 盘县华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县支行 15,128,200.00

76 光富矿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13,914,566.73

77 黄贤优 李管南 29,032,600.00

78 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综盈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43,920,000.00

79 贤成集团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37,703,972.08

80 西宁国新 林钦生 64,211,000.00

81 西宁国新 林伟涛 183,432,300.00

82 黄贤优 谢俊林 104,420,000.00

83 西宁国新 林镇文 72,900,000.00

84 西宁国新 南京新华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0,690,000.00

85 黄贤优 北京博睿海洋咨询有限公司 184,738,466.67

86 黄贤优 广东恒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43,550,940.00

87 西宁国新 周亚 88,760,000.00

88 黄贤优 任昌建 160,000,000.00

深圳市雪科贸易有限公司、深圳

89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872,424.86

市三兴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90 贤成集团 朱月云 65,158,398.00

91 西宁国新 区俊杰 196,086,850.00

92 黄贤优、林建闽 李在帅 3,387,800.00

93 贤成集团、西宁国新 韩雪松 241,470,000.00

合计 7,978,657,602.43

(2)根据破产重整期间债权申报、审核结果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比例,本公司对已确认、暂缓确认、不确认、已知未申报的对外担保事项,计提预计重整计划债务预留 215,189,300.0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偿还 35,646,262.00 元,余额为179,543,038.00 元。

(3)子公司创新矿业根据对外担保事项,按重整计划中的偿债比例,预计重整计划债务预留 601,605,000.00 元。

(4)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5 年 1月 22 日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2、截至 2015 年 1 月 29 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破产重整情况

1、本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根据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申请,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破产重整,并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1 号《决定书》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2013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及债权人对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本公司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1)债权清偿方案:

A、职工债权。本公司重整受理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职工债权金额为 4,513,862.01元,全额予以清偿。

B、税款债权。本公司重整受理日前所欠税款金额为 10,849,642.13 元,全额予以清偿。

C、普通债权。本公司普通债权总额为 808,609,340.42 元,对普通债权本金 5,000元以下(含 5,000 元)部分,按照 100%比例全额清偿;本金超过 5,000 元的部分,按照 3%的比例清偿。免除本公司普通债权剩余未获清偿本金、全部利息及其他债权。

D、尚未确认债权及已知未申报债权。已申报但尚未得到法院裁定确认或尚未申报但核查已知的尚待确定债权金额合计为 11,580,875,806.75 元。尚未确认债权及已知未申报债权参照上述普通债权清偿方案按照所涉债权本金部分的 3%予以预留。

2)权益调整方案:

A、缩股方案

以股东西宁国新、张邻分别持有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 98%的比例实施缩股,完成缩股后,西宁国新、张邻所持有公司股份每 100 股缩减为 2 股;以股东陈高琪所持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 90%的比例实施缩股,完成缩股后,陈高琪所持公司股份每 100股缩减为 10 股;公司除西宁国新、张邻及陈高琪以外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 84%的比例实施缩股;完成缩股后,其他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每 100 股缩减为 16 股。实施上述缩股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将由重整前的 160,184.54 万股缩减至19,892.64 万股。

B、股份让渡方案

本公司股东以缩股后各自所持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 12%的比例让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让渡约 2,387.12 万股。该让渡股份由管理人予以处置,让渡股份处置所得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及支付有关费用。

(2)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本公司执行债权清偿方案,对申报未确认债权及已知未申报债权预留偿债资金予以提存。本公司已完成缩股及股票让渡方案,股本由 1,601,845,390 股缩股至 198,925,752股,让渡股票 23,872,317 股,其中 22,886,200 股股票转让给青海国投,986,117 股股票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支付管理人费用。西宁中院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2-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终结。

2、子公司创新矿业破产重整情况

(1)根据创新矿业申请,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9 月 4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00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创新矿业破产重整,并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5-1 号《决定书》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2013 年 11 月 22 日创新矿业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对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西宁中院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 005-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创新矿业重整程序终止,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创新矿业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债权清偿方案:

A、职工债权。创新矿业重整受理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职工债权金额为8,458,131.83 元,全额予以清偿。

B、税款债权。创新矿业重整受理日前所欠税款金额为 908,751.61 元,全额予以清偿。

C、优先债权。创新矿业重整受理日前所欠优先债权在债权金额范围内以相应建筑工程于《评估报告》中列示的价值予以清偿,应清偿总额为 13,668,037.33 元。

D、普通债权。创新矿业普通债权金额为 132,883,023.19 元,按照普通债权性质预留的债权金额合计 1,864,073,740.79 元。债权金额在 12 万元以下(包括 12 万元)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中债权金额超过 12 万元的部分按 55%的比例依如下方式分段清偿: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的,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6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超过 1,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的部分,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18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超过 3,000 万元至 8,000 万元的部分,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30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55%清偿比例范围内剩余应清偿部分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48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

(2)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创新矿业执行债权清偿方案,已清偿债务 8,407.03 万元,占首次已确认应清偿金额的 96.04%。

(二)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创新矿业2013年进行破产重整。西宁中院于2014年7月21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终结;本公司子公司创新矿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硫酸、磷铵生产线于2014年3月恢复生产,并于2014年8月停止生产;创新矿业已重启合成氨在建项目建设。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月22日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改善,但本公司后续的资产重组、资金筹集、盈利能力等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债务重组

本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终结,根据重整计划本年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197,422,975.85元。

(四)本公司重大诉讼情况

1、2012 年 2 月 21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吴李彬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本公司、黄贤优,由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5,396万元。2012 年 4 月 1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深中法商初字第 15 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对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2012 年 4 月 10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李贻杰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宁国新,由本公司、黄贤优、钟文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3,740 万元及违约金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3、2012 年 3 月 8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州靖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贤成集团,由本公司、黄贤优、钟文波、西宁国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2,719 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1,100 万元及利息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4、2012 年 4 月 9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朱忠芒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黄贤优,由本公司、西宁国新、贤成集团、钟文波、池智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1,348.88 万元及违约罚息的担保责任。

5、2012 年 3 月 6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张励、唐庆祝、张海南、周爱玲、金海英、卢晓梅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黄贤优,由西宁国新、贤成集团、钟文波、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381.2389 万元。2014 年 3 月 27 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穗天法民二初字第 1252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黄贤优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偿 930 万元及逾期利息,支付律师费 10 万元;本公司对黄贤优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2012 年 5 月 11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朱丽云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黄贤优,由钟文波、贤成集团、本公司、西宁国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451.6 万元。

7、2012 年 4 月 25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张长虹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本公司,由黄贤优、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3,311.40 万元。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调解,本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8、2012 年 5 月 28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李初开向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诉本公司、黄贤优,由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719.40万元。

9、2012 年 5 月 29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郑钦木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本公司,由黄贤优、西宁国新、贤成集团、钟文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753 万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深福法民一初字第 1764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2月 5 日作出(2013)深中法民申字第 210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本公司再审申请。

10、2012 年 6 月 15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任昌建向珠海香洲区法院南湾法庭诉黄贤优,由珠海正道律师事务所、本公司、西宁国新、钟文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000 万元。

11、2012 年 5 月 21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周亚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西宁国新,由本公司、贤成集团、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3,856.6667万元。2014 年 3 月 3 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鄂民一初字第 00001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西宁国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亚偿还借款本金 8,876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2、2012 年 7 月 9 日,因票据纠纷,原告佛山市金恒福不锈钢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诉本公司,诉讼标的金额 1,659 万元。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给付责任。

13、2012 年 7 月 6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林镇文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诉西宁国新,由黄贤优、钟文波、王文汇、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7,290 万元。

14、2012 年 7 月 10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林钦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宁国新,由本公司、钟文波、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6,421.1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15、2012 年 7 月 19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曾伟胜向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宁国新,由本公司、贤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192 万元。

16、2012 年 7 月 27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杨伟峰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黄贤优、西宁国新,由本公司、贤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150万元。

17、2012 年 7 月 20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东金港商贸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本公司,诉讼标的金额 3,060 万元。2014 年 2 月 20 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支付 3,000 万元,赔偿 60 万元。

18、2012 年 5 月 21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黄少龙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院诉贤成集团,由西宁国新、本公司、钟文波、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1,187.3332 万元。一审判决后,本公司已提起上诉。

19、2012 年 6 月 26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洪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宁国新,由本公司、贤成集团、创新矿业、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9,494.80 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创新矿业承担担保责任,创新矿业已提起上诉。

20、2012 年 5 月 4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州汇泰典当行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本公司,由贤成集团、西宁国新、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000 万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本公司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1、2012 年 8 月 27 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六盘水市商业银行盘县支行向贵州省盘县人民法院起诉华阳煤业,由云贵矿业、西宁国新、本公司、华阳森林矿业、蒋晓帆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512.82 万元。

22、2012 年 8 月 28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广州市裕成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贤成集团、黄贤优、钟文波、本公司、油坑建材、创新矿业、西宁国新、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4,107.276 万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租金及违约金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创新矿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3、2012 年 8 月 28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油坑建材,由贤成集团、黄贤优、钟文波、本公司、创新矿业、西宁国新、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2,141 万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租金及违约金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创新矿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4、2012 年 8 月 28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广州市久成矿业有限公司,由贤成集团、黄贤优、钟文波、本公司、创新矿业、西宁国新、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5,475.520833 万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租金及违约金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创新矿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5、2012 年 9 月 29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陈继成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黄贤优,由贤成集团、西宁国新、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1,687.67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10,000 万元及利息的担保责任。

26、2012 年 11 月 1 日,因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汪发义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由西宁国新、云尚矿业、华阳煤业、华阳森林矿业、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6,200 万元。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7、2012 年 8 月 4 日,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张志明、郑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国新,由黄贤优、钟文波、贤成集团、云贵矿业、云尚矿业、光富矿业、华阳煤业、华阳森林矿业、本公司、创新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0,612万元。

28、2012 年 11 月 5 日,因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光富矿业,由本公司、云贵矿业、云尚矿业、华阳森林矿业、西宁国新、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9,716.5782 万元。

29、2012 年 11 月 20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州市华铎贸易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黄贤优,由贤成集团、本公司、西宁国新、钟文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2,963.52 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2,352 万元及利息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30、2012 年 11 月 20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州市柏乔贸易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黄贤优,由贤成集团、本公司、西宁国新、钟文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2,726.10 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2,067 万元及利息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31、2012 年 11 月 13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邵伟权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宁国新,由本公司、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648.9666 万元。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3000 万元及利息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32、2013 年 1 月 9 日,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原告广州广福隆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贤成集团,由本公司、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2,192.36 万元。一审判决后,本公司已提起上诉。

33、2013 年 3 月 22 日,因股权转让纠纷,原告施纪光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甘肃华夏中天资源环保有限公司,由本公司、黄贤优、西宁国新及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归还股权转让款 3,333.18 万元。

34、2013 年 4 月 19 日,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李在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主债务人林建闽、黄贤优,由西宁国新、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38.78万元。

35、2013 年 4 月 26 日,因公证文书执行事项,原告高秀妹向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债务人黄贤优,由钟文波、西宁国新、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4,523.58 万元。

36、2013 年 5 月 16 日,因债权转让纠纷,清远市篮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星光置业有限公司,由贤成集团、西宁国新、黄贤优、钟文波、本公司、油坑建材、创新矿业、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标的金额 6,814.06 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创新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创新矿业已提起上诉。

37、2013 年 7 月 1 日,原告黄钊强起诉黄贤优,由钟文波、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4,000 万元。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理。西宁中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38、2013 年 7 月 1 日,原告梁志文起诉黄贤优,由钟文波、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600 万元。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理。西宁中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对不能清偿部分 170万元承担赔偿责任。

39、2013 年 7 月 1 日,原告曾健生起诉黄贤优,由钟文波、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000 万元。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理。西宁中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对不能清偿部分333.33 万元承担赔偿责任。

40、2013 年 7 月 1 日,原告叶结玲起诉黄贤优,由钟文波、西宁国新、贤成集团、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700 万元。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理。西宁中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对不能清偿部分163.33 万元承担赔偿责任。

41、2013 年 6 月 19 日,原告康保环亚安全防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贤成集团,由本公司、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8,900 万元。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理。

42、2013 年 6 月 19 日,原告芦朝谊诉贤成集团,由本公司、黄贤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8,400 万元。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理。

43、2013 年 7 月 4 日,原告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由本公司、西宁国新、黄贤优、钟文波、罗剑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094.75 万元。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44、原告广州广福隆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贤成集团,由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5,400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45、原告池智良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黄贤优,由贤成集团、西宁国新、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68,042.3377 万元。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6、2012 年 11 月 30 日,原告陈汝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西宁国新、本公司,诉讼标的金额 18,005.342451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47、2012 年 7 月 10 日,原告南京新华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本公司、张邻,诉讼标的金额 6,069 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48、2013 年 6 月 20 日,原告林伟涛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国新、本公司、钟文波、黄贤优、贤成集团,诉讼标的金额 12,000 万元。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西宁中院审理。

49、2013 年 7 月 12 日,原告佛山市源恒发贸易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诉讼标的金额 2,389.813496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50、原告广州鸿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本公司,诉讼标的金额 3,284.4375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51、原告朱蕾蕾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本公司,诉讼标的金额4,125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52、原告朱蕾蕾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本公司,诉讼标的金额6,875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53、原告朱蕾蕾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国新、本公司,诉讼标的金额4,680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54、原告朱蕾蕾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本公司,诉讼标的金额638.4549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55、2012 年 12 月 17 日,原告何兆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黄贤优,由西宁国新、贤成集团、钟文波、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000 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1,000 万元及利息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56、2012 年 12 月 17 日,原告何兆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由西宁国新、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4,000 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57、2012 年 12 月 17 日,原告邓玉群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钟文波,由西宁国新、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650万元及利息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58、2012 年 12 月 17 日,原告李华清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由本公司、西宁国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240 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本金 940 万元及利息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59、2012 年 12 月 18 日,原告王晓斌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由黄贤优、本公司、西宁国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300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0、2012 年 12 月 28 日,原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新成,由本公司、黄贤优、钟文波、贤成集团、广东油坑、创新矿业、西宁国新、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3,110.999884 万元。一审判决后,本公司、创新矿业已提起上诉。

61、2013 年 1 月 5 日,原告王晓丹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黄贤优,由贤成集团、西宁国新、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3,998.97 万元。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62、原告韩雪松向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西宁国新,由本公司、创新矿业、广州裕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14,107 万元。2014 年 7 月1 日二审广西高院判决维持原判,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偿还本金 10,000 万元及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由本公司、创新矿业、广州裕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已申请再审。

63、原告韩雪松向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西宁国新,由本公司、创新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标的金额 2,807 万元。2014 年 7 月 1 日二审广西高院判决维持原判,贤成集团、西宁国新偿还本金 2,000 万元及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由本公司、创新矿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已申请再审。

64、原告韩雪松向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国新、创新矿业,诉讼标的金额 1,775 万元。2014 年 7 月 1 日二审广西高院判决维持原判,西宁国新、创新矿业偿还本金 1,300 万元及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本公司已申请再审。

65、原告韩雪松向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宁国新、创新矿业,诉讼标的金额 5,458 万元。2014 年 7 月 1 日二审广西高院判决维持原判,西宁国新、创新矿业偿还本金 4,060 万元及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本公司已申请再审。

66、2013 年 7 月 17 日,原告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贤成集团、本公司、西宁国新、黄贤优、钟文波,诉讼标的金额 2,190.142468 万元。现已撤诉。

十四、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17,419,200.00 100.00 870,960.00 5 16,548,240.00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 计 17,419,200.00 100.00 870,960.00 5 16,548,240.0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 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419,200.00 870,960.00 5%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 计 17,419,200.00 870,960.00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70,960.00 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17,419,200.00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870,960.00 元。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20,297,862.00 87.01 20,297,862.00备的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2,759,866.73 11.83 2,234,731.33 80.97 525,135.40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270,584.74 1.16 270,584.74 100.00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3,328,313.47 100.00 2,505,316.07 10.74 20,822,997.40

(续)

年初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25,968,433.51 98.97 2,236,261.70 8.61 23,732,171.81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270,584.74 1.03 270,584.74 100.00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6,239,018.25 100.00 2,506,846.44 9.55 23,732,171.8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①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应收全资子公司款

子公司 20,297,862.00

项,未计提

关联方 208,640.74 208,640.74 100% 债务人无法追偿

非关联方 27,144.00 27,144.00 100% 已破产清算

非关联方 12,600.00 12,600.00 100% 已破产清算

非关联方 11,100.00 11,100.00 100% 已破产清算

非关联方 11,100.00 11,100.00 100% 已破产清算

合 计 20,568,446.74 270,584.74 — —

②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69,981.00 8,499.05 5%

1至2年 404,059.39 40,405.94 10%2至3年3至4年4至5年

5 年以上 2,185,826.34 2,185,826.34 100%

合 计 2,759,866.73 2,234,731.33

(2)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530.37 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 坏账准备

序 号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额合计数的比例(%) 年末余额

1 往来款 20,297,862.00 1-2 年 87.01

2 往来款 593,788.68 5 年以上 2.55 593,788.68

3 往来款 463,075.14 5 年以上 1.99 463,075.14

4 往来款 400,000.00 1-2 年 1.71 40,000.00

5 往来款 250,095.25 5 年以上 1.07 250,095.25

合 计 — 22,004,821.07 — 94.33 1,346,959.07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对子公司

1,857,503,103.62 1,317,899,663.30 539,603,440.32 1,857,503,103.62 1,317,899,663.30 539,603,440.32

投资

合 计 1,857,503,103.62 1,317,899,663.30 539,603,440.32 1,857,503,103.62 1,317,899,663.30 539,603,440.32

(2)对子公司投资

本年 本年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年末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增加 减少 减值准备 余额

西宁颐贤矿业有

14,000,000.00 14,000,000.00 14,000,000.00

限公司

深圳市樊迪投资

128,690,570.84 128,690,570.84 128,690,570.84

控股有限公司

青海白唇鹿毛纺

98,712,000.00 98,712,000.00 98,712,000.00

有限公司

西宁贤成节能服

2,100,000.00 2,100,000.00

务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贝妮斯实

63,000,000.00 63,000,000.00 63,000,000.00

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长盛投资管

46,822,882.78 46,822,882.78 46,822,882.78

理有限公司

青海创新矿业开

1,504,177,650.00 1,504,177,650.00 966,674,209.68

发有限公司

合 计 1,857,503,103.62 1,857,503,103.62 1,317,899,663.30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项 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1,968,547.01 21,504,273.50

其他业务

合 计 21,968,547.01 21,504,273.50

(2)按产品(行业)分类

本期发生数 上期发生数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一、主营业务收入

铁精粉 21,968,547.01 21,504,273.50

合 计 21,968,547.01 21,504,273.50

5、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0,000.00

合 计 10,000.0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五、补充资料

1、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金额 说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197,422,975.85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32,796.18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196,390,179.67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8,032.27

合 计 196,458,211.94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014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77.48 0.3989 0.3989

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14.34 -0.5887 -0.5887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3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 0.1652 0.1652

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 -0.8697 -0.8697

股股东的净利润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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