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5—01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各
子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公司决定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调整前折旧年限 调整后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年 20-40 年
机械设备(含运输设备) 5-15 年 5-25 年
二、董事会关于折旧年限调整的说明
公司近年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维修投入,定期对生产
线进行全面的点检和定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等进行定期修缮,
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目前,公司 30%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
旧仍在继续使用,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长于调整前的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为使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年限一致,公司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对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含运输设备)的折
旧年限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 2015 年公司将减少固定资
产折旧 9,500 万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增加 8,075 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是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规定和公司机器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其它可比
公司的折旧情况后作出的,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
况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
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