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 2015-006 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送达的《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遂发改【2015】25 号),对遂宁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一)将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工商用水同价。
(二)将居民生活阶梯式水价第一阶梯用水量基数,每户每月调整为 0-15 立方米,第二阶梯调整为 16-20 立方米,第三阶梯调整为21 立方米以上。
(三)对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分两步调整到位。第一步,居民生活合表户水价调整为 1.65 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 2.32 元/立方米,大工业用水调整为 1.76 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 3.97元/立方米。第二步,居民生活合表户水价调整为 1.98 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 2.63 元/立方米,大工业用水调整为 2.17 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 4.43 元/立方米。
二、对“低保户”家庭实行优惠
对市城区供水用户中的“低保户”家庭实行价格优惠,每户每年免费用水 30 立方米,按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供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实行“先收后返”,原有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优惠政策废止。
三、执行时间
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第一步调整自 2015 年 3 月 1 日的用水量起执行,第二步调整时间待 2017 年研究后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自来水销售价格第一步调整到位后,预计每年增加营业收入 700 万元左右。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