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股票代码: 600356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1.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022. 表决票填写说明043.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064. 提案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075.提案二《关于修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0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应在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五分钟。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和制止。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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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票填写说明
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基本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按实际情况填写表决票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签到的内容一致。
(一)股东名称: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名。
(二)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额: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在表决票表决栏中,“赞成”用“O”表示,“反对”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三、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名确认。
四、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按弃权处理。
五、表决投票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大会工作人员提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表决票格式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股东名称或股东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持股数 (单位:股):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栏
1 审议《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在选票各表决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签名: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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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会议议程时间:2015 年 2 月 11 日上午 10:30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主持人:徐祥
项目 议 程
1、主持人宣布开会;一
2、宣布到会股东、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二 1、审议《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1、股东审议大会议案,并可提出质询意见;
2、对大会议案进行画票表决;
3、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三
4、计票人和监票人投票、股东投票;
5、统计现场投票,合并计算网络投票,公布表决结果;
6、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四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五 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变更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China Access Paper InvestmentCompany Limited(外资股东)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已减持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 201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内资股股东持有252,339,27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无外资股股东持股。因此,公司将提请相关批准机关将公司的性质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比例低于 25%)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议案二
关于修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的性质已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比例低于25%)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并且由于部分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因此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变更前: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3]431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1996年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6]107号文确认为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并依法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2007年8月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317号文批准,公司变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329686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523296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2329686股。
变更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3]431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1996年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6]107号文确认为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并依法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2007年8月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317号文批准,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经黑龙江省商务厅[ ]号文批准,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实际批准机关的批准日期和文号为准)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031018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703101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57031018 股。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