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关于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1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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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5)第 210ZA0134 号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三精制药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5)210ZA0479 号标准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三精制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三精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三精制药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三精制药公司实施于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4 年度三精制药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q
本专项说明仅供三柑俐药公司技】年庋报告时仗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J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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