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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