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1-29 11:29: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5-00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5-005

2、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3、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星宇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