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1-27 1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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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07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公司的性质已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比例低于 25%)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相应变化,现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序号 原章程相关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相关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 公司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委员会黑体改复[1993]431号文批 会黑体改复[1993]431号文批准,以定向

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牡丹江 募集方式设立;在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

1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业执照。 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进行了规

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进行了 范,1996年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

规范,1996年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 员会黑体改复[1996]107号文确认为规

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6]107号文确 范化股份有限公司,并依法在黑龙江省

认为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并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重 2007年8月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新登记手续。 务部商资批[2007]1317号文批准,公司

2007年8月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 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317号文批 [ ]年[ ]月[ ]日,经黑龙

准,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江省商务厅[ ]号文批准,公司变更

司。 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实际批准机

关的批准日期和文号为准)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

币 252329686 元。 257031018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232968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25703101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3

元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57031018

252329686 股。 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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