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5-009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23 日和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23 日和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发布了《西水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西水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西水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西水股份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 月 22 日起复牌。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经核实,公司目前经营管理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3、经本公司自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除上述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