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1-24 09: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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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15-01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抚顺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和鑫投资”)、华林证券向日葵 1 号-抚顺特钢第 1 期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执庸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前

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省国

资公司”)、钢研大慧投资有限责任以及自然人李威等八名特定投资者。

其中,和鑫投资主要由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资设立,因

此和鑫投资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辽宁省国资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辽

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辽宁省国资委”),且辽宁省

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东特集团 22.68%的股份,因此辽宁省国资公司与

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和鑫投资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体现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

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有利于加强公司凝聚力,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辽宁省国资公司对公司的持股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和鑫投资和辽宁省国资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上述事项业经 201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相关决策

程序的规定。关联交易方案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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