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参加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现就公司与哈尔滨哈工工业物流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衡衡器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哈工工业物流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2、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3、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哈衡衡器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董事会对上述三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唐宗明
张文良
李瑞峰
2015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