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股份:关于延迟信息披露事项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1-20 1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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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11武钢债 公告编号:临2015-003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2128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信息披露事项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现将公司延迟信息披露事项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2013 年 7 月 1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给予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原总经理彭辰等通报批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延迟信息披露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3.1.5 条、第 3.2.2 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一)存在的问题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钢公司”)于 2012 年 12月收到 2012 年鄂州市政府支付的鄂钢公司节能环保、环境治理工作补贴款 2.8 亿元人民币,由于鄂钢公司 2011 年纳入武钢股份合并范围,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了解不够,因此直到 2013 年 4 月 20 日才予以披露。

(二)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密切关注、跟踪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做到重大信息的及时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沟通,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对涉及的不明事项及时向监管机构咨询,避免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因对规则的理解偏差而出现差错,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整改成果

公司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规范责任意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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