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运发展: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来源:上交所 2015-01-20 14: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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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目录会议通知........................................................................................................................ 3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8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9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

根据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投票:2015 年 1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30 分-11:30 分;

网络投票:2015 年 1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天柱路 20 号,天竺物流园办公楼会议室(邮编:101312);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二、会议审议事项:

是否为特别

序号 提案事项

决议事项

1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现场见证律师。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2015 年 1 月 27 日-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天柱路 20 号;邮编:101312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晓征、崔建齐、代芹

3、联系电话:010-80418928;联系传真:010-80418933

附: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格式

1、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2、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

3、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4、

5、

6、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

(□ 同意 8、□ 反对 □ 弃权)。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18、

19、

20、

21、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附件 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日期:2015 年 1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总提案数: 1 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270 外运投票 1 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表决 申报 申报

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代码 价格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

1 738270 1.00元 1股 2股 3股

议案》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申报 申报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代表意向

价格 股数

买入 738270 外运投票 1.00 元 1股 同意

2、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反对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 元”,申报股数填写“2 股”,应申报如下:

申报 申报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代表意向

价格 股数

买入 738270 外运投票 1.00 元 2股 反对

3、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弃权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 元”,申报股数填写“3 股”,应申报如下:

申报 申报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代表意向

价格 股数

买入 738270 外运投票 1.00 元 3股 弃权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股东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参会注意事项:

1、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召开的、由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自愿参加的有组织的活动,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按本公司 2015 年 1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15-002 号)中规定的出席会议登记要求,进行登记。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来到现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4、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登记参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登记参会的股东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证件不全,可以拒绝其参会。

5、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在会议召开期间,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听从会议主持人的安排,无特殊原因应等大会结束以后再离开大会会场。

6、股东可对大会审议的议案提出建议、意见或问题,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7、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按照会议通知中“附件 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进行投票。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原独立董事崔忠付先生、任兴洲女士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兼职)的有关文件要求,已于 2014 年 9 月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徐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崔忠付先生、任兴洲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扬,男,1967 年出生,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92年开始执业。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及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曾就职于中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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