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 ”
公司 )《 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 ,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⒛ 15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拟 审议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核 ,具 体如
下 :
1、 审议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5年 2017年 )股 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与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 ,同 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陈建根 :
方 铭 :
甘为民 :
二 0一 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