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1-17 1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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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4(A 股) 900934(B 股) 编号:临 2015-011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 股) 锦江 B 股(B 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5 年 1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函》的议案

2015 年 1 月 15 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

股份”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052 号)(以下

简称“意见函”)。公司收到《意见函》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并起草了对《意

见函》的答复,董事会批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审核

意见函>的回复》。

(详见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函>回

复的公告》临 2015-012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中使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相关

意见的议案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企业价值

评估报告书》采用收益法对卢浮集团 100%股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主要依据卢

1

浮集团历史经营数据及其发展规划,结合行业发展现状、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并

考虑到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同时也参考了交易对方提供的卢浮集团

2012 财年至 2014 财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15 财年至 2018 财年的商业计划,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后,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董事会认为,《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中所使用的标的资产未来收益的数据

有其可靠来源和合理依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批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摘要》。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

要》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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