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5-0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
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
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方案》。
同意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 AU(T+D)延期交易等套期保值工具对存货
中的足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授权公司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实施,业务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内安排。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方案》。
同意公司因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笔外汇套期
保值金额不超过 7000 万美元,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11000 万美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时间从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内安排。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0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