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恒丰纸业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度,在闲置募集资金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资料(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