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1-14 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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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03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三)2015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9 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恒丰纸业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度,在闲置募集资金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姜占菊、于渤、杨育红。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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